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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书法类(2024年起)

书法类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工具和材料:
四尺三开宣纸4张(2张正卷、2张草稿纸)由考点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工具和材料:
四尺三开宣纸4张(2张正卷、2张草稿纸)由考点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三、考试要求
1.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四、考查范围
1.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2.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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