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备稿时不得使用纸笔。
四、考查范围
1.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
2.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
3.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