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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年高考将继续实施“专项计划”招生

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3年陕西省高考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让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学子有更多机会进入重点高校深造。

目前省内西安交大、西工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已经公布了“专项计划”招生章程,考生可登录相关高校本科生招生网查看。

■“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具备哪些条件

记者获悉,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明确,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据悉,2023年专项计划在陕西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且拒绝修改 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我省明确,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将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 国家专项在单设本科A段录取 地方专项在单设本科B段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我省明确,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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